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非机动车和机动车相撞责任认定
- 来源:车霸网 2024-10-26 汽车
非机动车和机动车相撞事故责任认定,需要根据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;根据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76条中的规定: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、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,非机动车驾驶人、行人没有过错的,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;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、行人有过错的,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;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,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。
同时,根据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七十六条第二款规定:
1、有交通标志、右方道路的来车有先行权,行驶方向,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,就是没有过错也要负一定的责任,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,行驶路线等、机动车实行的是无过错责任;
2、没有交通标志、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,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,并且有证据证明的才会判非机动车方完全责任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 条例》第六十九条的规定: 非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,除应当遵守第六十八条第(一)项、第(二)项和第(三)项的规定外,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:
(一)有交通标志、标线控制的,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;
(二)没有交通标志、标线控制的,在路口外慢行或者停车瞭望,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;
(三)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非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。
所以结合描述来看,即使非机动车全责,那么机动车也应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