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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瓶车自己吓了刹车摔倒案例

最佳答案

其实,在交通法规中一直有“没碰到不等于没责任”原则;在生活中电瓶车因为机动车的突发行驶,导致造成的交通事故,一般分两种情况:

1、非机动车在机动车车道上,一般是电瓶车的主责,机动车次责;

2、机动车在非机动车车道上,或有复杂的路口或限速标志的路口,一般是机动车主责,非机动车次责;

注:如果,双方或某一方有存在违法行为的,如超速、恶意占道、恶意变道的将由交警进行另外责任认定。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的解释,即:如果没有你的违法行为,对方电动车不可能突然紧急刹车,这两者之间是有必然的联系,所以你必须为这个事故承担责任。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76条的立法本意很明显是为保护弱者,但并非无视无辜者的合法权益,所以才会在第二款有机动车驾驶人的免责内容。无过错责任尽管是为保护弱者,但也不能无限扩大任意认定,必须坚持在依法的前提下,还要合乎情理,保护弱者不是为了偏袒弱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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