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科目三考试扣分明细

最佳答案

驾考C类驾照科目三考试扣分明细如下:

一、考试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,评判为不合格:

1、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或者戴安全头盔的;

2、遮挡、关闭车内音视频监控设备的;

3、不按考试员指令驾驶的;

4、不能正确使用灯光、雨刮器等车辆常用操纵件的;

5、启动发动机时挡位未置于空挡(驻车挡);

6、起步时车辆后溜距离大于30cm;

7、驾驶汽车双手同时离开转向盘;

8、单手控制转向盘时,不能有效、平稳控制行驶方向;

9、车辆行驶方向控制不准确,方向晃动,车辆偏离正确行驶方向;

10、不能根据交通情况合理选择行驶车道、速度;

11、使用挡位与车速长时间不匹配,造成车辆发动机转速过高或过低;

12、车辆在行驶中低头看挡或连续2次挂挡不进;

13、行驶中空挡滑行;

14、视线离开行驶方向超过2s;

15、违反交通安全法律、法规,影响交通安全;

16、不按交通信号灯、标志、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信号行驶;

17、不按规定速度行驶;

18、车辆行驶中骑轧车道中心实线或者车道边缘实线;

19、长时间骑轧车道分界线行驶;

20、起步、转向、变更车道、超车、靠边停车前不使用或错误使用转向灯;

21、起步、转向、变更车道、超车、靠边停车前,开转向灯少于3s即转向;

22、争道抢行,妨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;

23、行驶中不能保持安全距离和安全车速;

24、连续变更两条或两条以上车道;

25、通过积水路面遇行人、非机动车时,有不减速等不文明驾驶行为;

26、遇行人通过人行横道不停车让行,不主动避让优先通行的车辆、行人、非机动车;

27、将车辆停在人行横道、网状线内等禁止停车区域;

28、行驶中身体任何部位伸出窗外;

29、制动、加速踏板使用错误;

30、对可能出现危险的情形未采取减速、鸣喇叭等安全措施;

31、因观察、判断或者操作不当出现危险情况;

32、考生未按照预约考试时间参加考试。

二、考试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,扣10分:

1、转弯时,转、回方向过早、过晚,或者转向角度过大、过小;

2、换挡时发生齿轮撞击;

3、因操作不当造成发动机熄火一次;

4、不能根据交通情况合理使用喇叭;

5、遇情况时不会合理使用离合器半联动控制车速;

6、制动不平顺;

7、遇后车发出超车信号,不按规定让行;

8、驾驶姿势不正确;

9、起步时车辆后溜,但后溜距离小于30cm;

10、操纵转向盘手法不合理;

11、起步或行驶中挂错挡,不能及时纠正;

三、上车准备按下列规定评判:

1、不绕车一周检查车辆外观及周围环境的,不合格;

2、打开车门前不观察后方交通情况的,不合格。

四、起步评判标准:

1、制动气压不足起步,不合格;

2、车门未完全关闭起步,不合格;

3、起步前,未观察内、外后视镜,回头观察后方交通情况,不合格;

4、不松驻车制动器起步,未及时纠正,不合格;

5、发动机启动后,不及时松开启动开关,扣10分;

6、启动发动机时,挡位未置于空挡(驻车挡),不合格;

7、不松驻车制动器起步,但能及时纠正,扣10分;

8、道路交通情况复杂时起步不能合理使用喇叭,扣5分;

9、起步时车辆发生闯动,扣5分;

10、起步时,加速踏板控制不当,致使发动机转速过高,扣5分;

11、启动发动机前,不检查调整驾驶座椅、后视镜、检查仪表,扣5分。

五、直线行驶评判标准:

1、方向控制不稳,不能保持车辆直线运行,不合格;

2、遇前车制动时不及时采取减速措施,不合格;

3、不适时通过内、外后视镜观察后方交通情况,扣10分;

4、未及时发现路面障碍物或发现路面障碍物未及时采取减速措施,扣10分。

六、加减挡位操作评判标准:

1、未按指令平稳加、减挡,不合格;

2、车辆运行速度和挡位不匹配,扣10分。

七、变更车道评判标准:

1、变更车道前,未通过内、外后视镜观察,并向变更车道方向回头观察后方道路交通情况,不合格;

2、变更车道时,判断车辆安全距离不合理,妨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,不合格。

八、靠边停车评判标准:

1、下车后不关闭车门,不合格;

2、停车后,车身距离道路右侧边缘线或者人行道边缘超出50cm,不合格;

3、考试员发出靠边停车指令后,未能在规定的距离内停车,不合格;

4、停车后,车身超过道路右侧边缘线或者人行道边缘,不合格;

5、停车前,不通过内、外后视镜观察后方和右侧交通情况,并回头观察确认安全;

6、需要下车的,在打开车门前不回头观察左后方交通情况;

7、停车后,车身距离道路右侧边缘线或者人行道边缘超出30cm,未超出50cm,扣10分;

8、停车后,未拉紧驻车制动器,扣10分;

9、拉紧驻车制动器前放松行车制动踏板,扣10分;

10、下车前不将发动机熄火,扣5分。

九、直行通过路口、路口左转弯、路口右转弯评判标准:

1、不按规定减速或停车瞭望,不合格;

2、不观察左、右方交通情况,不合格;

3、不主动避让优先通行的车辆、行人、非机动车,不合格;

4、遇有路口交通阻塞时进入路口,将车辆停在路口内等候,不合格;

5、不观察左、右方交通情况,转弯通过路口时,未观察侧前方交通情况,不合格。

6、左转通过路口时,未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,扣10分。

十、通过人行横道线、通过学校区域、通过公共汽车站评判标准:

1、不按规定减速慢行,不合格;

2、不观察左、右方交通情况,不合格;

3、未停车礼让行人,不合格。

十一、会车评判标准:

1、会车困难时不让行,不合格;

2、横向安全间距判断差,紧急转向避让对方来车,不合格;

3、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中心线的道路上会车时,不减速靠右行驶,或未与其他车辆、行人、非机动车保持安全距离,不合格。

十二、超车评判标准:

1、超车前,不通过内、外后视镜观察后方和左侧交通情况并回头观察确认安全,不合格;

2、超车时机选择不合理,影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,不合格;

3、超车时未与被超越车辆保持安全距离,不合格;

4、在没有中心线或同方向只有一条行车道的道路上从右侧超车,不合格,

5、超车后,驶回原车道前,不通过内、外后视镜观察后方和右侧交通情况并回头观察确认安全,不合格;

6、超车时,未回头观察被超越车辆动态,不合格;

7、当后车发出超车信号时,具备让车条件不减速靠右让行,扣10分。

十三、掉头评判标准:

1、掉头地点选择不当,不合格;

2、掉头前未开启左转向灯,不合格;

3、不能正确观察交通情况选择掉头时机,不合格;

4、掉头时,妨碍正常行驶的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,扣1分。

十四、夜间行驶、模拟夜间灯光考试评判标准:

1、不能正确开启灯光,不合格;

2、同方向近距离跟车行驶时,使用远光灯,不合格;

3、通过急弯、坡路、拱桥、人行横道或者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,不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示意,不合格;

4、通过路口时使用远光灯,不合格;

5、在有路灯、照明良好的道路上行驶时,使用远光灯,不合格;

6、会车时不按规定使用近光灯,不合格;

7、在路边临时停车不关闭前照灯或不开启示廓灯,不合格;

8、超车时未交替使用远近光灯提醒被超越车辆,不合格;

9、进入无照明、照明不良的道路行驶时不使用远光灯,扣5分;

科目三驾驶技能考试满分为100分,成绩达到90分的为合格;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满分为100分,成绩达到90分的为合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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